条款4.3为三体系通用要求,核心审核逻辑:企业是否清晰界定质量、环境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边界与适用性;范围制定是否充分考虑内外部因素、相关方需求;识别不适用条款并说明充分理由;体系范围形成受控文件,能够随时调取查阅。下面结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审核实例完整解析。
本次审核中,审核员与企业总经理、管理者代表开展沟通,查阅整合版《质量、环境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》(V3.0版本,202X-01-15发布)以及体系范围界定全部记录资料。
一、三体系范围确定、边界划分
依据《管理手册》第4.3章节,企业对三套体系分别划定业务边界。
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: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全流程,覆盖垃圾接收储存、焚烧、余热发电、烟气净化、飞灰螯合稳定化、渗滤液处理、炉渣综合利用。
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:上述生产运营全过程环境管控,包含废气、废水、噪声、飞灰及炉渣等固体废物管控。
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:运营全过程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控,覆盖高温、有毒有害气体、噪声、机械伤害、有限空间作业等风险。
企业名称:XX环保能源有限公司;地址:XX市XX区XX路XX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。
覆盖场所包含主厂房(垃圾池、焚烧间、汽机房、中控室)、烟气净化区、飞灰螯合车间、渗滤液处理站、炉渣综合利用区、地磅房、危废暂存间。
体系范围界定,基于4.1组织内外部环境分析:企业主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,属于城市固废处置核心基础设施,运营过程存在大量环境因素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,三体系需要完整覆盖。同时依据4.2相关方需求,兼顾政府监管的排放、安全生产要求,周边社区对无异味、无污染诉求,以及员工对安全健康作业环境的需求,体系范围覆盖全部运营流程与风险源。该范围经总经理批准,下发至公司各部门执行。
二、不适用条款判定及理由
本次审核重点核查ISO9001条款8.3设计和开发。判定结论:8.3条款不适用。
理由:该企业属于垃圾焚烧发电运营单位,工艺整体设计由专业设计院完成,企业本身不承担发电工艺、成套设备、系统的设计开发职责;日常生产中仅做工艺参数微调优化,属于运行控制,不属于设计开发活动。
审核验证:调取近三年业务合同,全部为运营服务合同,不存在设计类合同,企业未开展新工艺、新设备研发设计,8.3不适用理由充分合理。
三、范围文件化与适宜性管理
体系范围写入整合版管理手册4.3章节,文件202X-01-15正式发布,属于公司受控文件,分发至管理层与各业务部门,上传OA系统供全员查阅;政府监管单位、认证机构、社区等外部相关方可按需获取。
企业通过管理评审定期评估范围适宜性,查阅202X-07-20管理评审会议纪要,会议专门评审体系范围,结论为当前三体系范围适宜,暂时无需调整。同时提前预判:若后续新增污泥协同处置等业务,需要修订体系范围、更新管理手册。
审核结论
企业已识别并确定质量、环境、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边界及适用性;范围编制充分考量内外部环境、相关方诉求;对ISO9001的8.3条款作出判定,不适用理由充分;体系范围形成受控文件,可随时获取;借助管理评审持续评估范围适宜性,满足ISO9001、ISO14001、ISO45001标准4.3条款要求。